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党政班子之间的沟通交流、联系协调与团结协作,树牢“一盘棋”思想,发挥几大班子整体智慧,凝心聚力,提高效能,达到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做到合作共事以诚相待、沟通交流敞开心扉、日常工作经常通气,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保证政令畅通。
二、职责任务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并根据我市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听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和“两区”、各有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汇报,通报全市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完成情况及重大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三)通报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两区”党委、管委会会议有关议定事项,以及对议定事项和涉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两区”重要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落实。
(四)督促检查全市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和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
(五)研究“两区”、各乡(镇)、各部门请示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举措。
(六)其他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基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市委书记、市长提出,市委书记确定。会议由市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确有必要召开会议而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书记委托市长或市委专职副书记召集主持。
(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两区”党政主要领导提出,市委书记、市长确定。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会前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并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初审同意后,报市委书记、市长确定。如遇重要问题应先向市委书记、市长请示后再提交会议。
(三)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举措,事先要进行充分酝酿。重大举措的研究应遵照下列程序:(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两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意见,有的应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及人民团体的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做出评估;(3)对方案进行充分研究讨论。
四、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大理经济开发区、大理旅游度假区党政主要领导。
(二)列席人员: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为固定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必要时可邀请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调研员、副调研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武部部长, “两区”各有关党政副职领导,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提出,报市委书记、市长确定。
(三)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市委书记、市长请假,并告知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四)参会人员要按时到会,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每次会议按既定安排准时召开。
五、相关要求
(一)会议组织方案、会议通知、会务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安排专人认真做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委书记、市长会签后,印发给参会人员和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三)会议议定事项,需要具体落实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大理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大理旅游度假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按照分工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催办落实,并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编发成督查专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
(四)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