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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应该具体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01 11:17:00 来源:

[ 作者:广 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一些会议上,当要表扬某人或某单位时,讲话的领导总能将单位或个人的名字一口气说出来,而说到不足、缺点或错误时,总是以一句“有的人”或者“有的部门”一带而过。这种情况不仅在党内生活中有,在日常工作、检查、评比时,不少领导同志也不乏其语。

    我们知道,表扬是一种激励,一种动力;批评是一种鞭策,更是一种爱护。领导对某件事、某个人进行评论时,应该一是一,二是二,该表扬的点名给予表扬奖励;该批评的大胆点名批评,这样才能赏罚分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然而,在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那里,讲成绩有名有姓有事迹;讲问题却回避姓啥名谁,一律以“有的”带过。这一“有的”,给本该受到点名批评的同志一时保留了面子,思想却得不到应有的触动,很多错误得不到应有的纠正。

    为什么会时常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领导担心点名批评具体人伤了和气,群众测评时,自己丢“选票”;二是领导者对具体情况不清楚,怕点不准人家不服气,弄僵了下不了台;三是某些领导批评别人的底气不足,所批评的毛病在自己身上就有,怕引火烧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出现“有的”也就不足为怪了。

    但作为领导,应该有一种坚持原则的精神,而不应该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对待表扬和批评。表扬好比加油站,我们需要再接再厉。批评好比急诊室,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论是表扬还是批评都应将“有的”具体到人、具体到事,这也是对事业、对集体、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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