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综合、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协助委局领导掌握全面情况,当好参谋助手;
2、组织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和其它重要文件以及信息编发上报和考核工作;
3、审核把关以委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及重要文稿;
4、承担文秘、督办、传真、机要、通信、保密、档案管理工作,保管市纪委监察局的印章;
5、负责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和其他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协调工作;
6、管理市纪委监察局财务、固定资产,负责市纪委监察局办公用品、车辆等设备的购置、维修、分配、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市纪委监察局后勤服务、生活福利、医疗保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来宾接待工作;
8、负责与市纪委委员的联络、接待和有关事宜的处理;
9、组织协调机关各室、派出各工委、派驻各监察室的有关工作,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以市纪委监察局名义与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以及有关的外事工作或活动;
10、做好委局领导外出开展工作的联络服务工作;
11、牵头做好扶贫和挂钩联系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理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
2、承办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立项的监察业务事项,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文件、材料的起草;
3、负责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监察局业务会议的文秘工作;
4、开展廉政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
5、组织协调和参与全市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以及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
6、负责纠风治乱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7、负责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8、负责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转让、出让的监督工作;
9、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企业评议行政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工作;
10、调查处理违法违纪及不正之风案件;
11、检查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
12、参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有关检查活动;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宣传教育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
2、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传递和正反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3、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对全市纪检、监察方面的理论课题、政策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
4、负责全市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安排和组织;抓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工作;
5、负责完成纪检监察报刊的征订任务,并做好纪检监察图书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对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综合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落实责任;
4、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各乡(镇)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负责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综合、报告;
6、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努力推进党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7、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8、检查、指导各纪工委、各乡(镇)和市属部门、行业及国有企业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健全完善和管理;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理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信访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处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检举、控告,处理纪检、监察对象的申诉及来信来访;
2、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工作;
3、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业务的指导及信访信息的分析、反馈工作。
4、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理市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属各级党组、行政管理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业务指导;
3、通过办案发现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完善,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4、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产生规律、特点和有效查处的方式方法,总结办案经验;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理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1、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
2、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
3、审理虽然不属于本级监察机关行政处分权限之内,但由本级监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案件;
4、受理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受处分党员、党组织对处分决定或结论不服的申诉案件;市委、市纪委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中对处分决定或结论不服的申诉案件;
5、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的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议或复查的案件;
6、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调查研究,进行业务指导;
7、综合分析违纪案件的产生的特点和原因,编写典型案例,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8、承办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工作职责
1、负责市纪委监察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录用、聘请、奖惩、考核等工作。办理离退休和退职手续,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配合机关党组织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和基层党委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对派出工委监察分局、派驻监察室的服务、管理和监督;
4、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
5、承办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评先选优等征求市纪委监察局意见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干部档案,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